2011年11月20日 星期日

101年第十屆青年盃競賽規程

內容:
指導單位:
教育部、行政院體育委員會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、臺北市政府教育局、高雄市政府教育局、臺灣省各縣市政府教育局、金門縣政府教育局。

主辦單位:
新北市體育處、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

承辦單位:
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

比賽日期:
中華民國101年3月4日(星期日)。

比賽地點:
新北市立板橋體育館。(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8號)

參加單位:
以各協分支會、中華民國各公私立中等學校為單位,不得跨校組隊。

參加辦法:
(一)參加套路及推手比賽人員請繳交一吋半身照片2張,須附學生證影印本(國小組除外)、參賽選手切結書及按大會所發給之報名單填寫清楚,並加蓋\\\\\\\\\\\\\\\校印或體育組印章(凡報名後擬更改隊員名單或重量級別時,須在抽籤三日前辦理。)未滿18歲需附監護人同意書。每參加一項須寫一份報名表。
(二)隊職員人數規定:每單位6人以上設領隊、教練、管理各一名,5人以下設領隊、教練各一名,3人以下設教練一名,隊職員需繳交照片一張。但不得擔任選手暨大會之職務。
(三)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100年12月30日〈星期五〉止(郵戳為憑),為免遺失,限以掛號方式郵寄本會 青年盃報名小組收。
(四)報名地點: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(104臺北市朱崙街20號608室)。
電話:  02-27783887  02-27783887 傳真:  02-27783890  02-27783890 。
(五) 報名費:每位選手每人每項伍百元整,兩項八百元整。繳費請至郵局劃撥,劃撥收據影本連同報名表一併繳交,劃撥帳號:00140221(請註明青年盃報名費)戶名: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。(http://www.cttaichi.org/)。

抽籤日期:
101年1月13日(星期五)下午二點。

抽籤地點:
臺北市朱崙街20號體育大樓八樓會議室,逾時不到者由大會代抽,賽員不得異議。

選手報到:
101年3月4日早上七點至八點。

選手過磅:
101年3月4日早上七點至九點。逾時者以棄權論。

裁判會議:
101年3月4日早上八點至八點半。

領隊會議:
101年3月4日早上八點至八點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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