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、社會團隊組套路錦標賽:
(一)新北市太極拳統一拳架64式第一段套路(限時6到7分鐘)。
每隊以26人為限。
2. 64式第一段B組隊:林口區、土城區、三峽區、新店區、三重區、三重氣功、板橋區等7隊參賽。
(註:前2名,明年列入A組隊,最後2名明年列入C組隊,本組未報名者明年亦列B組)。
(二)24式太極拳套路,限時4到5分鐘。每隊以26人為限。
3. 24式太極拳C組隊:三重區、土城區、汐止區、新莊區、五股區、泰山區等6隊參賽。
(註:前3名,明年列入B組隊,新參加隊亦列入C組比賽,參賽隊伍10隊以上「含」分成2組)。
(三)54式傳統太極劍套路(新北市總會版),限時4到5分鐘。每隊以17人為限。
中和健協、永和區、三峽區、中和區、三重區、蘆洲區、土城區等7隊參賽。
第六條、報到:
二、42式太極劍及傳統太極劍54式套路(新北市總會版)分齡賽於100年6月30日(週六)上午8時報到,請帶身分證或會員證。
三、社會組個人分齡賽(除上述以外)應於101年6月30日(週六)下午12:30前報到比賽。
四、報到時選手須親攜身份證或會員證,接受大會核驗年齡、會籍等。
二、賽中如有申訴事件,應於當場以口頭先提出,並於30分鐘內由該屬單位以書面向大會申訴,並繳納保證金新臺幣伍仟元,否則視同自願放棄申訴權。申訴案件以大會之判決為終結,如申訴案件經裁定不成立時,其繳納之保證金即抵充大會基金,不另退還。不按上述申訴程序擾亂會場秩序者,取消其比賽資格並禁賽一年。
三、賽時如賽員不服裁判之判決,在現場咆哮、鬧場,且制止無效時,經仲裁委員會議決定案,該項比賽成績無效。嚴重者,該賽員及所屬團隊禁賽兩年。
四、參賽單位之領隊、教練需負責參賽人員交通與比賽之安全。
領隊會議:
社會組:101年7月1日(週日)上午8時,在比賽現場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